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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的管理责任边界

发布时间:2022-06-24 16:41
作者:张天光 天然气与法律

燃气事故除了不可抗力外都是责任事故,燃气安全问题归根结底就是责任问题。责任可分为责任落地不实问题和责任不清的问题。


每次燃气安全检查整治都把压实各方责任作为检查整改的重点,而清晰划分各方责任是压实责任的前提。


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商品供应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前者不仅给后者提供商品,而且还要指导用户在商品使用过程的安全,后者也应该遵守相应的使用规则。


由于燃气供需的特殊性,加上历史原因以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往往造成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在一些地方存在着责任不清晰、管理边界不清等问题;责任存在重合部分,企业的责任往往和用户的责任交织在一起,有时是一笔糊涂账,剪不断、理还乱。


管理责任边界不清容易产生管理漏洞,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同时,责任不清也是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产生纠纷的一个原因。


厘清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的责任边界非常重要,应该实现管理的无缝对接,不能出现真空地带。针对这种情况《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设专条明确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条例中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的责任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条例中燃气用户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一些地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虽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对燃气经营企业与燃气用户的责任进行划分,但是规定的不十分具体,而在一些地方燃气管理条例中进一步明确,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的燃气设施,这样更具有操作性。

(1)《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对供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从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计量表按照逆气流方向至住宅区红线的燃气管线及设施(含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计量表)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从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计量表按照顺气流方向的燃气管线及设施由居民用户负责管理;需要更新改造的,由居民用户委托管道燃气经营者实施,居民用户承担相应费用。


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表安装在户外的,户内第一道阀门及阀门前的燃气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户内第一道阀门后的燃气设施由居民用户负责管理。


对于非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应当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2)《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文本)


第三十九条 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由燃气用户负责维护、更新。


非居民燃气用户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燃气用户需要改装、拆除由其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的管道燃气设施的,应当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


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的责任边界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燃气安全的要求进行调整,针对近年来燃气事故多发的情况,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关口有前移的趋势,管理范围扩大。


一般地方管理条例都以燃气表后作为燃气经营企业与居民用户管理分界点,在新修订的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中将居民用户燃气具连接软管以及燃气报警器也划归企业管理。


(3)《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新建居民住宅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既有居民住宅使用管道燃气的,由燃气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的加装、维护、更新费用纳入燃气经营企业配气成本。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单位食堂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


第三十五条燃气燃烧器具连接软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关于材质和使用年限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报废。


居民住宅管道燃气用户燃气灶具前燃气设施、连接软管的维护和更新,由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实施,费用纳入燃气配气成本。


尽管燃气管理条例划分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燃气设施的管理界限。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应该对其管理的燃气设施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自管的部分还不能不闻不问的,入户安全检查就是对其进行监管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及时进行入户安检或者安检不到位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存在双重责任的问题。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鼓励专业经营单位承接非居民用户所拥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的运维管理。对于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后可依法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


对于单位燃气用户,除了一些有能力自行维护的大型燃气用户外,一般都将产权内的燃气设施委托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管理,实质上就是产权与管理权分离。


实际上,燃气行业产权与管理权分离情况属于常态。承担管理责任就意味着承担安全责任。


管理责任不清除了会导致安全问题外,还可能产生经济纠纷。管理需要成本的,除了人力成本外,管理过程也会产生各种费用,如设备设施维修费用、更换费用、管道改造费用、仪器仪表和计量器具检定检测费用、防雷防静电设施和压力容器及附件检测费用、流量计电池更换费用及一些易损件更换费用等等。产生的费用可能从几百元到数万元。


本来是产权归谁谁就应该承担这些费用,但由于合同约定的不详细,或者没有在合同中约定,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常因一些管理时发生的费用产生分歧。一些用户在发生费用时不认账,还有些用户对管理过程不知情,燃气经营企业也很少主动向用户汇报管理情况,平时不沟通,需要花钱时找上门,用户难免会产生抵触情绪。


其实相关部门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从各个地方修订的燃气管理条例中就反映出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管理责任的划分实质上就是两个问题:一是事由谁去做,二是钱由谁来出。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亮点就是既规定了事由谁去做,又明确了钱由谁来出。


尽管在城镇燃气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设专条划分了各方的管理责任边界,但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都规定的很详细,还是存在模糊地带,在实践中还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合同就是双方责、权、利的约定,也是确权过程。确权很重要,不能糊涂庙糊涂神,如果供需双方并不知道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权利,何谈尽责?


有时候在出现事故时才想起来确权。


合同还可以增强供需双方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合同也是解决纠纷的依据。


重视合同管理,燃气经营企业应该每年清理一下合同,如果用户(经营者)发生变化应该及时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条款缺失的应该及时补签,尤其是早期的合同条款不全更应该注意。


燃气经营企业应该具有法律思维,清晰自己的法律定位,每一项工作都应该做到有理有据,理和据缺一不可,不能跟着感觉走。


事实上,新形势下对用户的要求更高了,用户的责任和义务并没有减少,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用户的禁止条款有七条,而在《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中扩大到十一条,这些条款都是约束(强制)性条款。


尽管有些燃气设施不归用户管理,但用户也应该有保护其不受损坏的义务。


用户是燃气的使用者,始终面对燃气带来的风险,同时,用户也是大多数燃气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如果对其缺乏敬畏之心和科学的态度,使用不当或者违规操作就有可能闯下塌天大祸,导致灭顶之灾。


因而,使用者的责任是不可或缺的,用户是辖区内燃气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的平安,用户也应该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实际上一些用户并不十分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用户对于燃气的法律法规知晓率并不高,要加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应该让用户及时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后涉及到用户的条款。加强与用户日常的沟通,不要等到出现问题才想到用户。


从各地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反馈的结果看,燃气安全的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存在着很多问题,有些问题已经不能称之为隐患,而用“明患”来定义也许更恰当。


有些地方燃气的安全问题触目惊心,相关人员却对其熟视无睹,一问三不知;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形同虚设;一些问题实际上没人过问,三(监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不管,系统性地不负责任。


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两个字,那就是“责任”。


制度并不能自然得到落实,每项制度的落实都需要强有力的推动,制度的落实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


充分利用各种政策工具,清晰划分管理责任,使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填补管理的漏洞,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避免纠纷的产生。


剪不断的是燃气供需双方共同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和维护燃气用气安全的纽带,而需要理清的是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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